索引号:

11330282002777114Y/2025-190648

发布机构:

市人力社保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日期:

2025-07-03

成文日期:

2025-07-03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7-03 09:11 信息来源:局办公室

陈益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临聘人员待遇的建议》已收悉,经与市财政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临聘人员待遇问题的关注和建议。您提出的《关于提高临聘人员待遇的建议》反映了当前编外用工群体面临的现实问题,对完善我市人力资源政策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现结合慈溪市现行政策和实际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现有政策和做法

目前,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严格遵循《慈溪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在薪酬、社保、考核等方面已建立较为规范的制度框架,具体包括:

(一)薪酬保障机制

动态调整:编外用工薪酬实行总额控制,由基本工资、工作年限补贴和年终考核奖组成,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每两至三年根据宁波市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一次。

差异化分配:年终考核奖分配体现岗位职责和考核结果差异,对表现优秀的编外用工予以倾斜(如优先安排培训、疗休养等)。

(二)社会保险与福利

全覆盖参保:用人单位必须为编外用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并落实年休假、产假等法定假期。

特殊岗位待遇:对急难险重岗位或技能操作类岗位,允许灵活设置薪酬方案,经备案后实施。

(三)职业发展与考核

考核激励: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续聘、奖惩直接挂钩,优秀者可获得培训机会和奖金激励。

递补机制:同类岗位一年内空缺时,可按面试成绩递补聘用,增强岗位稳定性。

(四)权益监督机制

严格监管:市人社、财政、审计、纪委等部门定期检查编外用工聘用情况,对单位未按规定执行我市政策的,责令整改。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市将结合《办法》实施情况,重点从以下方面优化政策:

(一)提升薪酬公平性

调研调整标准:开展编外用工薪酬专项调研,参考市场工资水平和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工资占比,缩小与正式员工的收入差距。

强化绩效激励:推动用人单位细化绩效考核方案,确保绩效奖金覆盖所有编外用工,并明确发放标准。

(二)加强政策执行与监督

专项检查行动:联合劳动监察部门开展社保参保、合同签订情况专项检查,严查“低于最低工资”或“漏保”行为。

公开投诉渠道:设立编外用工权益保障热线,及时处理薪酬拖欠、歧视性待遇等投诉。

(三)优化社会认同环境

宣传引导:通过媒体宣传优秀编外用工案例,倡导平等尊重的用工文化。

您的建议为我们改进工作提供了重要方向。下一步,我市将以《办法》为基础,持续完善编外用工权益保障体系。再次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支持!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