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421869759/2025-190956
慈溪市农业农村局
人大代表建议
农业、畜牧业、渔业
2025-07-09
2025-07-09
面向社会
叶剑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建议》已收悉,我局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具体承办意见,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集中改造土地”的问题。我市严格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通知》要求,坚持“农户自愿、用途不变”原则,在土地流转中优先保障农民权益。目前,已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永久基本农田已建和在建高标准农田累计约32.8万亩,提升机械化作业效率。同时明确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不得以土地集中连片流转为前提条件,建成后优先保障承包农户耕种需求。下步将继续实施政策支持,对自愿参土地流转的农户,按现有政策给予流转补助和项目奖励,确保改造与农民意愿、农业生产需求相统一。
二、关于“打破地域区块”的问题。根据二轮延包的精神,“确权不确地”的做法仅限于原来就实行“确权不确地”的区块,不能新增。根据中央文件“严禁通过行政手段强行推动土地流转”的规定,我市始终尊重农民自主选择权。目前,依托全市17个镇(街道)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通过信息发布、合同规范等服务,引导农户在自愿基础上流转承包地块。
目前尚在实施的土地流转政策有:1.鼓励农户流出承包地。对2018年前已认定的委托流转到“二轮”承包期末,把全部或部分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委托给村流转服务组织的农户或土地股份制入股农户,给与每亩每年150元补助。2.鼓励主体流入土地。当年度新建农场且土地流转方式为委托流转的,经营面积30-50亩、50亩以上分别奖励1万元、1.5万元。3.鼓励村级收储土地向高人次人才流出发展现代农业。对新引进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人才从事现代农业,且连片流转土地100亩(含)以上、流转年限5年(含)以上的,给予村300元/亩一次性补助。
三、关于“灵活分配地块”的问题。对不愿流转的农户,我市严格遵循中央“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农民流转土地”的要求,充分保障其承包经营权。实践中,鼓励村级组织通过协商划定“自耕区”,在承包权证面积不变的前提下,引导农户自愿调整地块位置,便利连片流转。同时,结合农村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试点调研,探索多元化选择路径,既保障农户权益,又为规模化经营创造条件。
下一步,我们将强化政策衔接,加快完成不动产登记数据移交,完善承包地信息化管理,为规范流转提供支撑。深化服务监管,加强流转合同备案审查,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培训、典型案例宣传,普及土地流转政策,纠正实践中可能出现的偏差。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慈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0日
抄 送:市人大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观海卫镇人大主席团。
联 系 人:高丹娜
联系电话:0574-63976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