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慈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日期:2026-04-02 10:55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2025年,慈溪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4+1”重要要求和“132”总体工作部署,积极应对风险挑战,推动一二三产业协同发展,大力弘扬“六干”作风,纵深开展“三个年”专项行动,全市经济运行稳进提质,地区生产总值迈上新台阶,高质量建设共富共美现代化新慈溪取得新进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表1 全市主要经济社会指标情况表

指标名称

单位

2025年

增速(%)

年末户籍人口

万人

107.44

0.08

地区生产总值(GDP)

亿元

3013.87

4.0

财政总收入

亿元

414.49

4.2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亿元

231.36

1.8

工业增加值

亿元

1452.72

3.1

固定资产投资

亿元

-

-16.1

商品房销售面积

万平方米

151.59

5.0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亿元

820.16

8.4

自营出口总额

亿元

1222.65

4.1

实际利用外资

万美元

35741

-5.9

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

亿元

5544.47

3.8

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

亿元

5224.17

10.8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75785

3.8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82521

3.5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55803

4.7

全社会用电量

亿千瓦时

245.26

5.2

工业用电量

亿千瓦时

178.54

3.7

一、综合

地区生产总值 初步核算,2025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013.87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4.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72.17亿元,增长3.4%;第二产业增加值1568.58亿元,增长1.6%;第三产业增加值1373.12亿元,增长7.2%。三次产业之比为2.4:52.0:45.6。市级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001.03亿元,增长4.5%。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64.22亿元,增长3.4%;第二产业增加值986.16亿元,增长3.1%;第三产业增加值950.65亿元,增长6.1%。三次产业之比为3.2:49.3:47.5。

财政收支 全年全市实现财政总收入414.49亿元,比上年增长4.2%;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1.36亿元,增长1.8%,其中税收收入199.14亿元,增长2.0%。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9.45亿元,下降5.8%;其中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分别为52.29亿元、32.84亿元,分别增长4.0%、2.7%;科学技术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分别为29.84亿元、16.63亿元,分别下降34.1%、5.5%。

市级实现财政总收入235.59亿元,比上年增长4.8%;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8.50亿元,增长2.5%,其中税收收入116.95亿元,增长2.6%。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2.76亿元,增长1.0%;其中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分别为44.20亿元、11.01亿元、27.97亿元,分别增长3.5%、20.5%、2.3%;卫生健康支出12.52亿元,下降4.3%。

就业创业 全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6万人,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12427人、困难人员再就业3293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17054人,登记失业率1.82%。市级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7亿元,新增创业实体2.09万家。

二、农业、农村和气象

农业生产 全年全市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05.59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3.7%。其中,农业产值70.45亿元,增长4.0%;牧业产值10.13亿元,下降1.9%;渔业产值19.82亿元,增长4.7%。全市粮食作物总产量11.19万吨,其中稻谷6.50万吨,增长8.7%,小麦2.56万吨,与上年持平;蔬菜产量125.82万吨,增长3.9%;特色园林水果产量23.69万吨,增长3.8%;生猪出栏29.13万头,下降7.2%;主要家禽出栏196.55万只,增长7.0%,禽蛋量1.73万吨,增长4.6%。

农业现代化 大力支持设施农业、智慧农业发展,出台现代设施农业配套政策。全年实施宁波市现代设施农业项目23个,总投资超6700万元。持续推动农业机器换人,促进全产业链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提档升级,当前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87.33%,年均引进各类特色机械20余种品目。坚持科技强农,加快科技优势创新,发布主导品种109项,主推技术86项,新增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2个。加快推进农业科技项目实施,与科研院校建立科技合作关系,依托产业技术体系、产业技术团队,组织实施市级农业科技项目、承接上级试验示范推广,截至目前,立项市级项目9个。

和美乡村建设 加快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全市累计实施宜居村60个、特色村13个、乡村振兴典范村10个、梳理式改造项目8个,新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带3条。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典范村建设和未来乡村建设,全市已累计创建省未来乡村15个。积极打造集风光秀丽、产业繁荣、文化传承和城乡融合于一体的综合发展带,慈溪市“古瓷秘色·雅韵翠屏”共同富裕新时代美丽乡村带入选省第五批新时代美丽乡村共同富裕示范带名单。

气象 全年平均气温19.0℃,总降水量1399.8毫米,总日照时数2281.2小时。全年总降水日数111天,暴雨日4天,最长连续降水日数36天(11月14日—12月20日);日最大降雨量261.8毫米(7月30日)。全年高温日数55天,年内极端最高气温38.6℃(8月24日),极端最低气温-5.2℃(2月10日)。

三、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经济 全年全市共有2391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上工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2.1%;增加值增长2.4%;销售产值5400.77亿元,增长2.2%,产销率99.45%,其中出口交货值847.96亿元,下降5.0%;新产品产值2042.18亿元,增长10.2%;利税总额409.53亿元,下降23.2%,其中利润总额278.02亿元,下降30.8%。

市级共有1852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上工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0.9%;增加值增长2.3%;销售产值2552.39亿元,增长0.8%,产销率98.11%,其中出口交货值631.39亿元,下降4.1%;新产品产值971.06亿元,下降1.6%;利税总额218.79亿元,下降9.6%,其中利润总额154.07亿元,下降16.3%。

从主要产品产量看,市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生产液压元件278.73万件,比上年增长125.7%;滚动轴承34.34亿套,增长3.6%;金属紧固件4.88万吨,增长41.0%;充电桩446个,增长17.4%;光缆73.62万芯千米,增长20.2%;电冷热饮水机706.56万台,增长28.8%;家用电热取暖器具2200.36万台,增长0.9%;家用电风扇1822.63万台,下降0.2%。

产业结构提升 全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投入研发费用155.3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中高端装备制造业、健康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时尚制造业等增加值分别比上年增长3.0%、2.8%、2.7%、2.5%。截止年末,全市列入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累计13家,其中市级9家;列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累计83家,其中市级58家;列入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累计9家,其中市级8家。

建筑业 全年全市286家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实现总产值256.59亿元,比上年下降11.2%,其中省内建筑业产值248.80亿元,下降11.4%;全市完成竣工产值134.50亿元,增长7.7%;房屋施工面积2350.04万平方米,增长7.6%。全年建筑业从业人员平均人数5.9万人。

四、固定资产投资和城市建设

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下降16.1%,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投资增长0.9%。基础设施投资增长13.0%,制造业投资下降8.0%;商品房销售面积151.59万平方米,增长5.0%。市级固定资产投资下降11.6%,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投资增长3.1%。基础设施投资增长13.7%,占全部投资的45.4%,占比较上年提高10.1个百分点;其中交通运输投资增长24.2%。制造业投资下降1.8%,占全部投资的26.9%,占比较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商品房销售面积108.23万平方米,增长2.6%。

城市建设 推进老城区有机更新和片区功能重塑,推进城市体检工作,《慈溪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基本完成,2个片区成功入选2025年度浙江省城市更新片区试点名单;1个棚户区项目争取到中央预算内资金1900万元;2025年实施的23个城市更新项目,完成投资41亿元,完成率84%。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截至年底完成改造4915户、102.28万平方米,完成率95%。

推进寺山路、西二环路(慈百路—前应路)、环站北路二期(浒运公路—胜陆公路段)、环站西路(永安路—环站北路)等市政道路建设提升,完成人行道净化14条,打造“七彩惠民路”3条,完成“桥头跳”整治7座,完成新城大道、明州路道路养护7.1万平方米;稳步推进幸福邻里工程“家门口的停车场”建设,全年新增公共停车位1308个,其中镇村730个以上、城区街道270个以上。多举措统筹提升停车场管理质效,全年新投用公共停车泊位567个,推出开放共享车位263个。

五、贸易和电子商务

贸易业 全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20.16亿元,比上年增长8.4%,其中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57.09亿元,增长6.4%。市级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17.50亿元,增长12.5%,其中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21.43亿元,增长18.7%。

全市限上批发零售业商品销售总额4807.25亿元,比上年增长19.1%。其中限上批发业销售额4569.24亿元,增长19.0%;限上零售业销售额238.0亿元,增长21.2%。市级限上批发零售业商品销售总额1177.56亿元,增长4.3%。其中限上批发业销售额949.51亿元,增长1.0%;限上零售业销售额228.05亿元,增长20.7%。从市级限额以上主要商品类别看,粮油、食品类增长33.5%,肉禽蛋类70.0%,日用品类增长110.4%,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下降2.4%,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通讯器材类分别增长63.1%、245.2%,石油及制品类和机电产品及设备类分别下降3.7%和34.3%。汽车类下降5.1%,其中新能源汽车增长22.3%。

全市限上住宿业营业额6.64亿元,比上年下降2.1%;限上餐饮业营业额12.91亿元,下降3.8%。市级限上住宿业营业额2.95亿元,下降15.9%;限上餐饮业营业额9.76亿元,下降8.5%。

电子商务 全年全市实现网络零售额455.78亿元,比上年下降6.3%;实现跨境电商海关监管出口35.6亿元,增长62.4%;新增转型发展跨境电商企业128家,累计578家。

六、对外经济

对外贸易 全年全市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1438.50亿元,比上年增长6.1%,其中出口1222.65亿元,增长4.1%,进口215.84亿元,增长19.0%。市级实现进出口总额980.76亿元,增长4.9%,其中出口934.39亿元,增长5.2%,进口46.38亿元,下降0.7%。

利用外资 全年全市合同利用外资34335万美元,比上年增长21.7%,实际利用外资35741万美元,下降5.9%。市级合同利用外资1988万美元,下降64.0%,实际利用外资5007万美元,下降62.2%。

对外合作 全年市级新增备案境外投资项目48个,备案中方投资额1.94亿美元,比上年下降28.6%。

服务外包 全年市级承接服务外包执行总额90.58亿元,比上年下降16.6%;其中承接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73.17亿元,下降10.0%。

七、交通运输、邮电业和旅游

交通运输 全年全市完成公路运输周转量29.55亿吨公里,比上年增长3.9%,公路客运量181.17万人,增长20.4%。更新新能源公交车177辆,新改建公交候车亭30台;优化公交线路17条。年末全市实有公共汽(电)车营运车辆数873辆,出租汽车运营车数555辆。全市民用汽车保有量67.37万辆,增长3.7%,其中私人汽车保有量57.44万辆,增长3.8%;市级民用汽车保有量61.47万辆,增长4.2%,其中私人汽车保有量52.48万辆,增长4.4%。

邮电业 全年全市完成邮政业务总量38.71亿标准量,比上年增长2.7%。电信业务收入27.61亿元,增长2.3%。年末移动电话用户246.14万户,增加10.01万户;固定电话用户数16.97万户,增加1.70万户。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103.75万户,增加3.48万户。

旅游 围绕“翠屏山中央公园”整体开发,编制完成《慈溪市文旅和体育发展专题研究》,启动宁波翠屏山乡村旅游共富项目,谋划北部沿海风情线以及南北景观大通道。推进景区提质增效,周巷小家电小镇通过AAA景区复核,鸣鹤古镇完成宁波高品质特色景区创建验收,息壤小镇基建工作顺利推进。助力乡村共同富裕,匡堰镇通过宁波乡村旅游共富示范区创建验收,沈建江获全国乡村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宁波唯一),“花丝融万象” 获选全省青创文旅发展经典案例,开展“热力慈溪 纵享周末”乡村旅游季活动15场,发布“奔赴山海 探韵慈溪”旅游风情线5条。牵头推进“文、旅、体、农、商”联动促消费工作,成功举办“六月杨梅红”、香港明星足球嘉年华、杨梅季群星演唱会、城市森林音乐节等活动,积极构建多元惠民消费场景。发放2025年文旅消费券450万元,共计核销约415万元,撬动消费2780万元,撬动比6.7。

八、银行、证券和保险

银行业 年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5544.47亿元,比上年增长3.8%;人民币存款余额5383.78亿元,增长3.3%。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5224.17亿元,增长10.8%;人民币贷款余额5216.64亿元,增长10.9%。

证券业 年末市级共有证券营业部23家。全年股票基金交易额2.57万亿元,比上年增长47.4%;新开户数3.27万户,减少21.1%。全年市级新增上市企业、辅导备案企业各1家,年底累计上市公司13家。全市累计上市公司16家。

保险业 全年全市实现保费收入59.72亿元,比上年增长13.4%,其中财产险26.18亿元、人身险33.53亿元。全年保险业共支付各类赔款、给付24.07亿元,增长3.7%,其中财产险赔款、给付16.71亿元,人身险赔款、给付7.36亿元。

九、科技和教育

科技创新 全年全市专利授权15030件,其中发明专利2116件。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818.82亿元,比上年增长2.7%;市级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442.92亿元,增长2.4%。全年市级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955家,新认定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527家,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55家,年末有效高新技术企业1073家,新增省级企业研究院28家。科技创新指数连续两年位列宁波首位,“开展跨行政区高新区权责分享分担机制及管理体制改革”入选第一批“两新”深度融合改革试点,慈溪科技服务联盟入选2025年第一批营商环境“微改革”案例。

教育事业 全年全市本学年拥有普通高中18所,职业高中5所,初中51所,小学68所,幼儿园118所。普通中学专任教师6781人,职业中学专任教师1027人,小学专任教师4871人,幼儿园专任教师3806人。本学年有普通高中在校生2.11万人,职业高中在校生1.05万人,初中在校生4.81万人,小学在校生10.92万人,幼儿园在园儿童4.37万人。全市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100%,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达100%,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各类学校比例99.97%。全年实际新增公办普通高中新生学位595个,为持有居住证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全部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全市为义务教育段中小学配备“午休躺睡”设备79724套。全年实施改造、提升校舍及设施项目10个,完成施工面积3.2万平方米以上、完成投资1500万元以上。

十、文化、体育和卫生

文化建设 持续推进“家门口的舞台”“家门口书房”,全年开展送戏下乡860场、送展下乡673场,举办百姓舞台81场,新建成城市书房4家、文化驿站1家、阅读驿站9家、微书房35家和流动图书馆服务点10家。多形式开展全民艺术普及,累计组织各类文化惠民活动700余场,慈溪市大剧院引进高水平演出41场,“百姓课堂”开设培训班62个。群众文艺创作取得历史性突破,广场舞《水乡幸福路》荣获第二十届全国“群星奖”。深化非遗保护传承,承办宁波市第十一届“阿拉非遗汇”活动,与宁大科院经法学院共同建立慈溪非遗产业培塑中心。施珍入选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组织开展新一轮慈溪市级非遗项目评定工作,新增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5个、传承人19人、非遗工坊3家,达蓬山旅游景区获评第一批浙江省非遗主题旅游景区,青瓷瓯乐完成全国巡演12场次,赴海外5个国家开展演出交流。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扎实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完成野外调查阶段任务。有序推进上林湖越窑安防工程前期设计、虞氏旧宅维修方案优化、浙东抗日根据地旧址消防方案编制,启动上林湖越窑遗址及遗址公园规划修编工作。

体育事业 加快体育设施建设,完成市体育中心室外场地和新世纪公园改造提升工程,扎实推进“家门口的运动场”建设,利用城乡“金角银边”场地新改建群众身边的体育场地(设施)203个,新增体育设施面积超60万平方米。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承办五人制足球超级联赛主场赛、全国田径分区邀请赛(长三角)、中国桨板俱乐部联赛宁波慈溪站等区域性和省级赛事11场、宁波市级赛事活动15场、市本级赛事80余场,举办家门口的体育嘉年华等全民健身活动450余场。竞技体育稳步提升,我市输送的15名运动员代表浙江队出征全国第十五届运动会,获得1金4银3铜,实现参赛人数和奖牌总数双突破。组织参加宁波市级青少年赛事426人,共获44金、38银、56铜。三大球项目成绩有所突破,排球获得宁波市双冠,女篮获得宁波季军,校园足球获省赛亚军。深化社会力量办训,新增市队联办项目3个,在训运动员突破200人。新增青少年注册运动员350人,覆盖21个全运奥运项目。

卫生事业 全年全市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982家,比上年增加33家,其中医院3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45家,卫生院16家,村卫生室409家,门诊部83家,诊所、医务室392家,妇幼保健院1家。年末全市拥有卫生技术人员13876人,比上年增加403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5961人,注册护士5729人,分别增加168人、142人。年末全市医疗机构实有床位6467张,比上年减少738张。全年总诊疗人次2058.1万人次,增长1.4%,其中急诊163.8万人次,增长5.0%。全面推进健康慈溪建设,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宁波院区项目正式落户,实现宁波省级医院“零的突破”;市人民医院获评3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市中医医院新增2名浙江省名中医,2个专科获评浙江省中医药优势专科。新(改扩)建规范化村卫生室20家,试点探索村级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托管模式,已完成31家卫生室一体化托管。全市每千人托位数达4.59个,备案托育服务机构147家,普惠托位占比达84.9%,实现城乡婴幼儿照护服务全覆盖。创新开展“医法共建”治理模式,建成法治实践站点13个,提供法律咨询300余人次。完成横河、匡堰急救站点标准化改建,全市标准化站点占比达77.8%,平均急救反应时间缩短至8分58秒。探索“医康养”融合服务新模式,建成全市首家“医康养”结合创新平台。

十一、人口、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规模 年末全市拥有户籍人口107.44万人,其中城镇、乡村人口分别为80.65万人和26.79万人;男性、女性人口分别为52.14万人和55.30万人;18周岁以下、60周岁及以上人口分别为13.85万人和36.52万人。全年全市出生人口4867人,其中男婴2549人。户籍人口出生率4.53‰,死亡率7.07‰。年末市级户籍人口95.08万人。

居民生活 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5785元,比上年增长3.8%,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521元,增长3.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5803元,增长4.7%。城乡居民收入倍差1.48,比上年缩小0.02,系宁波各县(市、区)最优。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1787元,增长5.0%,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5910元,增长4.5%;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9553元,增长6.4%。全体居民人均食品烟酒类支出14702元,增长5.3%;生活用品及服务类支出3333元,增长13.1%;教育文化娱乐类支出5324元,增长9.5%。抽样调查显示,年末全体居民每百户居民家庭汽车拥有量为71辆;恩格尔系数28.4%,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

社会保障体系 全市年末职工养老参保人数92.34万人,城乡居民参保人数24.78万人,被征地养老保障参保人数6.13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67.77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82.55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5.41万人。

民生保障 年末全市有低保家庭7385户,共计9641人。全年共发放低保资金1.26亿元。2025年8月1日起,低保标准由原每人每月1301元调整为1310元。全市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5576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13073人,全年发放两项补贴资金7982.44万元。

全市有各类型养老机构18家,其中市级3家,镇街级15家,养老机构核定总床位2577张。全市有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站(照料中心)306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7个,实现镇街、村社两级社区居家养老设施全覆盖。全面推行养老服务“爱心卡”制度。加大助餐助浴补助力度,建成全龄友好食堂3家、共享餐厅22家、老年助餐点72个,固定助浴室5个。各养老服务机构医养结合率达到100%。实施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老年康复工程”动脉硬化筛查项目,建成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800张,每万名老年人口拥有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达25张,养老机构康复护理型床位占比达80%。全市建成三星养老机构2家,四星养老机构1家,3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2家,5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家。

十二、生态建设和社会安全

生态建设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08天,优良率为84.4%,无重度、严重污染天气;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6.0微克每立方米,比上年下降3.7%。城区降尘年均值为2.9吨/平方千米·30天,小于省定标准(5吨/平方千米·30天)。城区降水pH范围5.40-6.89,平均值6.19,酸雨率1.8%。全市9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良好,各监测指标全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达标率100%,其中Ⅱ类水8个、Ⅲ类水1个。9个宁波市控及以上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中Ⅱ类水2个、Ⅲ类7个,水质功能类别达标率和水质优良率与去年持平,均为100%,主要污染物氨氮、总磷年平均浓度分别下降20.0%、10.8%。推进“森林慈溪”建设,全年全市完成退化林修复183亩,森林抚育1100亩。

“平安慈溪”建设 全年市级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5起,死亡10人,比上年下降1起1人。其中工矿商贸事故8起,亡7人、伤1人;生产经营性火灾1起,无人员伤亡;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6起,亡3人、伤3人。未发生其他类型上报事故。全年全市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51146件,比上年增长63.9%,办结各类案件48771件,增长63.9%。受理刑事案件1980件,审结刑事案1969件,判处罪犯2734人,审结重大责任事故罪、交通肇事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543件,盗窃、诈骗等侵犯财产犯罪案件661件,“黄赌毒”犯罪案件242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14件。

注:①本公报所列2025年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②全市口径包含前湾新区,市级口径不包含。

③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行业)增加值以及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工业企业。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是指:

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

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

住宿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

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