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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0282419690709C/2019-121685
市气象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气象
2019-03-27
2019-03-27
面向社会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甬政办发〔2017〕79号)和《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特编制慈溪市气象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慈溪市气象局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
一、概述
2018年,市气象局为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坚持深入推进“五公开”,积极回应关切,明确回应责任。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工作的中心任务,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实用性和时效性得到了较大提升。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为全面推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办公室为主,负责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组织、指导、督促各科室、各下属单位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工作机构,设兼职联络员1名,负责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宜、政府信息日常更新及维护、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保密审查等工作。各科室、下属各单位积极配合办公室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制度建设,做好信息反馈。
建立健全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工作机制,确保全局政务公开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制度,主动公开发布和依申请公开双项齐抓,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后续工作,认真听取并积极采纳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的咨询和提出的问题均给予必要的解答。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十分注重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及时对调整后的局机构设置,领导班子信息等进行了更新。
2018年,我局主动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4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为局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支出纳入的预算管理。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未发生与复议、诉讼有关的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得平稳有序,在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公开载体、加强宣传力度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与市政府要求和公众需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主动公开意识仍有欠缺。2019年,我局将从三方面进行改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市政府和上级气象主管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慈溪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同时,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和职工的主动公开意识和水平。
(二)丰富公开形式
挖掘现有公开方式的深层潜力,充分借助新媒体公共资源,加大法制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三)增强互动性和实效性
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做到真实、全面、主动公开。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做到快速反应,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