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7069X/2026-195053
市公安局
通知公告
公安
2026-03-11
2026-03-11
面向社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之规定,我局拟对侦办的一起诈骗案件被骗冻结资金办理返还,现予以通告。
1、我局立案侦办“王某雪被诈骗案”(案件编号A3302828100002026035017),被冻结涉案账户622908******827886(户名:陈某怡,开户行:兴业银行福清高山支行),冻结金额人民币:5254377.70元,现受害人王某雪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的申请,由于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时间戳记载无法直接溯源受害人,按照受害人被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返还。经计算,拟对本案受害人王某雪办理资金返还人民币5000000元(实际以银行到账金额为准)。
涉及本案涉案账户的受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慈溪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反诈中心办理。逾期将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徐警官,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孙塘路349号,电话:0574-63331302)
慈溪市公安局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