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998R/2026-195314
市水利局
通知公告
水利
2026-04-14
2026-04-14
面向社会
宁波市禹顺纸业有限公司:
根据《宁波市污水处理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甬财综〔2021〕376号)规定,你单位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的自备水污水处理费应缴107464.5元,我局于2026年4月7日下发《责令限期缴纳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通知书》(慈水管催字〔2026〕2号),现依法公告送达。
联系地址:慈溪市新城大道北路1777号
联系电话:89596774
慈溪市水利局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