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7026G/2025-195180
市卫生健康局
人大代表建议
2025-12-16
2025-12-16
面向社会
陆桂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非急救转运车辆投入的建议》收悉。现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和医疗需求升级,高龄患者院后转运服务需求日益增长。目前,全市现有院前急救救护车36辆(均属急救中心)和非急救转运车2辆(弘和医院所有),另17辆镇街医疗机构救护车仅用于日常标本转运、疫苗接种保障及应急调度,不参与院前急救工作。2024年,全市完成跨区域转运任务共计2862次(宁波2450次、杭州311次、上海101次)。各乡镇站点负责其辖区内的跨区域转运任务,而中心城区的跨区域转运任务则由弘和医院承担。针对患者从医院下送回家的非急救转运服务尚未系统开展,2024年的此类需求量约为1200人次。总体来看,我市非急救转运需求量大,但现有服务供给相对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市卫健局已初步探索非急救转运新模式,以满足群众需求。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建议政府有计划分阶段加大对非急救转运车辆的投入。积极与编办、财政以及人社等部门沟通对接,逐步增加急救中心的车辆及人员配置,以保证院前急救队伍有充足的车辆及人员配置,便于将更多的力量投入至非急救转运的工作领域。鼓励院前医疗急救团队在工作日之外的休息时间参与到非急救转运服务工作,尝试薪酬绩效制度的突破,将非急救转运收入纳入急救中心事业收入,资金纳入单位预算资金管理,允许急救中心在绩效总额之外进行按劳分配的奖励。
(二)关于收编培训目前社会上营运的“非急救转运车辆”,同时打击取缔非法“非急救转运车辆”。积极探索允许专业第三方服务公司参与到非急救转运服务。建立相应的行业准入标准,市急救中心可作为行业监督管理的角色,在从业人员的相关技能培训,人员准入资质的发放审核,相关公司的日常运作规范等方面发挥监督管理的作用,同时明确相关的收费标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市卫健局同公安、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动,对市场上现有的“转运黑车”进行打击取缔,同时以医院周边为整治重点,加大巡查和打击力度,坚决铲除“黑救护车”生存土壤,全力维护我市医疗急救秩序,保障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关于加强医院的医护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的管理,断绝非法 “非急救转运车辆”的信息来源和潜在非法利益链。严禁医疗机构任何工作人员参与非急救转运异常车辆转运业务。严厉打击院内工作人员与非法救护车相互勾结、招揽生意、获取利益的违规行为;广泛发动宣传,公布举报电话,积极收集有关线索,对医院工作人员介绍“黑救护车”的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多次参与的,予以党纪、政纪及解聘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我市将结合当前非急救转运服务供需矛盾,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的资源供给,与财政等相关部门对接,分阶段增加非急救转运车辆及人员配置,积极探索非急救转运新模式,并论证引进专业非急救转运企业的可行性。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清理“黑救护车”生存空间。严格禁止工作人员参与非法转运利益链,规范院内宣传引导和信息通报机制。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慈溪市卫生健康局
抄 送:市人大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长河镇人大主席团。
联 系 人:冯 迪
联系电话:63829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