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9013L/2025-195058

发布机构:

新浦镇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发布日期:

2025-12-24

成文日期:

2025-12-24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管理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5-12-24 09:16 信息来源:

一、背景

近年来,随着慈溪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居民收入水平持续提高,城镇民用汽车保有量显著增加。据相关部门统计,截至2023年年底,慈溪市常住人口187.19万人,全市民用汽车保有量61.75万辆。

以慈溪市新浦镇为例,该镇户籍人口约4.4万人、常住人口约9.3万人,民用汽车保有量超过3万辆,单位面积民用汽车保有量约780辆/平方公里,若扣减镇域北部大量农田,居住人口集中区域将超过1000辆/平方公里。镇域内面向公共开放的各类停车位约2500个,仅有浦沿、水湘、高桥等8个村建(设)有村级公共停车位(场),停车缺口极大。

农村“停车难、停车乱”已成为一个十分严峻的民生问题,加快推进农村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是一项十分紧迫的重要任务。但在农村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管理过程中,存在资金负担较大、利用效率较低、稳定风险尚存等诸多问题。因此,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把其放到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大场景中去谋划实施,缓解农村“停车难、停车乱”现象,切实满足群众期待。

二、意见建议

一要强化政策激励。加强资金扶持,完善市、镇、村三级资金配套机制,制定出台市、镇两级农村公共停车设施专项补助政策,以目标导向为原则,对“挖潜新建、梳理改建、提升扩建”等不同类别制定“一类一策”,分类进行补助,充分调动各村积极性,缓解村级自行解决资金压力。

二要强化秩序治理。对所有已建、新建停车位进行统一备案登记、统一管理,实施“一片区一交管”管理模式,每个片区安排1名专职交管员开展巡管、劝导、执法等停车秩序工作,由网格员协助负责网格所在路段的巡管、劝导,排查长期占据停车位的僵尸车、闲置车,对于不配合的及时告知片区交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加强对违法占用道路以外公共区域或占用消防通道的停车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三要强化工作保障。建立市、镇两级农村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管理统筹协调机制,明确牵头部门,联合农业农村、城镇建设、自然资源规划、交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统筹协调推进。鼓励将文明停车纳入村规民约,列出正负面清单,发挥村规民约的引导性、约束性作用。建立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农村停车治理协商机制,畅通、拓宽群众参与停车治理渠道,推动群众、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停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