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98XR/2025-195234
市审计局
审计信息
审计
2025-12-24
2025-12-24
面向社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慈溪市审计局于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6月30日对慈溪市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市医保局)202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2024年,市医保局本级安排预算580.78万元,实际预算支出570.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类442.38万元,其他运转类86.9万元,特定目标类41.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医保局202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预算收支基本真实,但个别项目预算未作调整预算导致预算执行率较低;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执行基本有效。本次审计也发现,市医保局在预算管理、宣传品和食堂经费管理等方面尚存在一定不足,需要改进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不到位。2024年,市医保局的举报奖励费项目预算1万元,实际支出0.2万元;下属慈溪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的新冠患者救治费用预算2万元,实际支出0.39万元,未调整预算导致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
(二)宣传品管理不规范。一是2次采购未按小额项目采购程序实施。二是宣传用品未统一管理,由各业务科室组织采购,未登记出入台账。
(三)食堂经费管理不规范。一是食堂经费财务管理不规范,未建账核算,仅登记收支流水账;未见银行存款对账单;每月结算清单未见经办人、证明人和审核人签字。二是搭伙费收取不及时,且未注明搭伙人数和标准。三是食材采购资金支付对象与合同约定不符。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慈溪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和财务基础工作的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医保局及下属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2025年预算项目根据实际开展情况进行了调整;建立了宣传品统一管理台账和食堂财务账,修订了财务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