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700XM/2026-195848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组配分类:

规划编制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与能源综合类,土地

发布日期:

2026-01-15

成文日期:

2026-01-15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慈溪市海涂海洋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布

发布日期:2026-01-15 10:52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慈溪市海涂海洋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包括慈溪市现代农业开发区及建塘江周边区域的陆域范围(以慈溪市海岸线为准),总面积约80.23平方公里。东部区域北至慈溪市海岸线,西至四灶浦,东至淞浦,南至八塘横江(九塘横江),西部区域北、西至慈溪市海岸线,东、南至前湾新区行政边界。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三、目标定位

推动规划区由相对单一的现代农业单元转换为功能复合的现代港区与现代农业复合单元,着力推动建设农文旅融合新高地、陆海协同新样板,以绿色种养殖业、农创研发、农业海涂休闲观光、生态化港区为特色,打造宁波市陆海协同发展示范片、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园。

四、落实主体功能定位

落实上位规划要求,规划区的主体功能为农产品主产区。

五、落实划定三条控制线

落实耕地保护目标4367.38公顷(6.55万亩),其中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面积4149.66公顷(6.22万亩)。落实划定生态保护红线159.54公顷。落实划定城镇开发边界?面积217.80公顷。

六、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以市域总体空间发展战略为指导,落实上位规划传导的农产品主产区主体功能定位,积极建设沿海现代农业综合开发带,发挥杭州湾港区优势,统筹利用陆海空间,优化海岸线利用,支撑产业集聚发展。构建“一核两轴两片区”的空间开发格局。

七、规划用地结构和用途分区

围绕规划管控目标、方向及上位规划传导的指标,统筹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明确用地布局优化方向。以保护优质耕地资源为重点,深化农业科技合作,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推进乡村振兴,优化农业空间布局,控制各类建设占用农业空间,坚决守住耕地红线,筑牢地方粮食安全。强化“现代农业”与“生态港区”双轮驱动,深入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全面提升亩均效益,以保障国家级现代农业园和宁波舟山港杭州湾港区发展用地需求为重点,合理满足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深化落实上位国土空间用途分区,划定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其他保护利用区6类一级用途分区和11类二级用途分区,实现用途管制全域全要素覆盖。

八、综合交通

紧抓杭州湾港区港口、杭甬运河宁波段二通道(杭州湾复线)等机遇,布局2个港区综合作业区。依托货运铁路、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干线公路以及农村公路等,构建“内联外畅”的交通网络体系。具体构建由杭州湾货运铁路、沪甬(跨杭州湾)高铁(比选线位)组成的“一横一纵”的铁路网格局;形成杭甬高速复线,规划预留的十一塘高速、沪甬跨海通道“三大高速”支撑的区域对外交通、“一横五纵”的干线公路网络和“三横十纵”的农村公路网络。

九、基础设施和综合防灾

结合上位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确定给水、排水、供电、燃气、通信、环卫等市政基础设施布局要求、空间位置、用地规模,统筹重要设施线网走向与廊道控制要求,增强城镇发展韧性。落实上位综合防灾体系布局要求,明确防洪排涝、防台防潮、消防、人防、抗震、地质灾害防治、防疫等主要灾害防治标准、措施以及各类重大防灾设施布点要求,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十、规划传导与实施保障

健全规划传导体系与实施管理体系。确定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分,建立“功能+格局+指标+控制线+名录”五位一体为主要手段的纵向传导体系。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要求,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遵循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总要求,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高质量推进片区发展。优化完善“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评估制度,开展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加强规划过程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