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61L/2026-195246
市住建局
配给管理
城乡建设(含住房)
2026-01-26
2026-01-26
面向社会
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公租房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印发宁波市公租房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各级相关部门复审,认定下列家庭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现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如对申报家庭的有关情况有异议者,请在公示之日起5日内向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联系电话:0574-89595149,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