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MB1602767C/2025-195225
市医疗保障局
卫生服务事项
医保
2025-12-26
2025-12-26
面向社会
根据《宁波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实施办法》(甬医保发〔2021〕5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过申报受理、审核联查、专家评估等程序,确定下列单位为慈溪市2025年第四季度拟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建议名单,现予公示:
宁波前湾新区仁珉大药房(个人独资)
宁波市正源大药房有限公司万寿连锁店
慈溪市康之家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如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3天内向医保经办机构反映,电话:63962236,邮箱:501650457@qq.com。
慈溪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慈溪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