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95537395H/2026-195273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日期:

2026-03-19

成文日期:

2026-03-19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关于依法配合我局开展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19 16:26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慈溪市观海卫蓉莲美容馆(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李昕蓉):

慈溪市观海卫蓉莲美容馆(个体工商户)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于2025年12月4日被本局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当事人有协助行政机关调查的义务。经现场核查,你单位未在登记地址经营,我局工作人员也无法联系上你单位。现通知你单位于2026年3月23日前到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观海卫市场监管所203办公室接受调查。地址:慈溪市观海卫镇广义路92号,联系电话:0574-63602454。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