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95537395H/2026-195283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信息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日期:

2026-04-02

成文日期:

2026-03-3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2026年第一期)

发布日期:2026-04-02 09:16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近期,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组织抽检工作中发现有6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慈溪市横河木泉食品店(个体工商户)

(一)抽检基本情况。慈溪市横河木泉食品店(个体工商户)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129 g/kg,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为不得超0.05 g/kg。

(二)现场检查情况。我局已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附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开展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同批次购入龙眼。我局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二、慈溪市朱桓莹生鲜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慈溪市朱桓莹生鲜店的云南精品荷兰豆(五湖),吡唑醚菌酯检出值为0.041mg/kg,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为不得超过0.02mg/kg;烯酰吗啉检出值为0.31mg/kg,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为不得超过0.15mg/kg。

(二)现场检查情况。我局已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附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开展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同批次购入云南精品荷兰豆(五湖)。我局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三、慈百荟超市(慈溪)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慈百荟超市(慈溪)有限公司的金标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165 g/kg,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为不得超0.05 g/kg。

(二)现场检查情况。我局已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附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开展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同批次购入金标龙眼。我局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四、慈溪市朱桓莹生鲜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慈溪市朱桓莹生鲜店的小黄姜,噻虫胺检出值为0.37mg/kg,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为不得超过0.2mg/kg。

(二)现场检查情况。我局已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附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开展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同批次购入小黄姜。我局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五、慈溪市浩刚水果店(个体工商户)

(一)抽检基本情况。慈溪市浩刚水果店(个体工商户)的进口香蕉,噻虫胺检出值为0.082mg/kg,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为不得超过0.2mg/kg。

(二)现场检查情况。我局已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附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开展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同批次购入进口香蕉。我局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六、慈溪市浩刚水果店(个体工商户)

(一)抽检基本情况。慈溪市浩刚水果店(个体工商户)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182 g/kg,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为不得超0.05 g/kg。

(二)现场检查情况。我局已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附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开展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同批次购入龙眼。我局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