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89180/2018-90141

发布机构:

龙山镇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编号:

BCXD66-2018-0001

有效性:

废止

主题分类:

农业、水利

发布日期:

2018-05-24

成文日期:

2018-05-24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龙政〔2018〕59号

龙山镇“五水共治”有奖举报奖励办法

发布日期:2018-05-24 00:00 信息来源:龙山镇

各行政村(居委、农垦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大办(所、中心、分局),相关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鼓励公众参与和监督“五水共治”工作,及时发现制止并严厉打击污染、破坏河道的违法违规行为,深化我镇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施行时间

????自2018年5月25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水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分为一般问题和重大问题两大类。

  一般问题主要包括:

  1、排口晴天有排水;

  2、河水颜色变深,且有异味;

  3、在河道或河岸偷倒垃圾;

  4、沿街店铺通过雨水口排放污水。

  重大问题主要包括:

  工业企业偷排、漏排生产性污(废)水;

  在河道或河岸倾倒工业废渣、工业废弃物、有毒有害化学品及偷排泥浆等;

  3、损毁河道堤防、护岸、闸坝、水工程建筑物的。

  4、在河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或设置阻水障碍物的。

  三、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传真、走访等方式举报,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拨打举报电话:0574-58992500(工作日8:00-17:00);

  2、有相关照片的发送邮件至举报邮箱cxlsz123@126.com

  3、直接来人、来信到镇水治办反映情况。

  四、举报要求

  1、举报人需提供被举报对象的名称、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时间、具体位置;违法违规佐证材料,如照片和录像等;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

  2、必要时,举报人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后期的调查取证工作。

  五、奖励方式

  1、资格认定:对同一有奖举报事项,多人共同参与举报的,以水治办受理登记的举报人作为奖励对象;同一事项前后有多人举报的,只奖励第一位受理登记的举报人;

  2、奖励额度:对一般问题线索经核实属实的给予每人次50元话费奖励,重大问题线索经核实属实的给予200-500元现金奖励;对企业排污等案件破获提供关键信息线索的,进行一事一议,给予最高1000元的现金奖励;

  3、领奖方式:奖励原则上每月发放一次,如有延后另行通知举报人;

  4、对举报内容经核查不属实的、举报事实不清或者举报对象不明的、举报人未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等四种情况不予奖励。

  六、工作保障

  1、组建由水治办、环保办、综合执法局等部门联动的专项工作组,对收集的线索进行及时跟进处置;

  2、奖励由镇财政专项经费列支。

  七、其他事项

  1、相关部门应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举报材料作为保密资料严格保管,对泄密的人员或部门按照保密工作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2、被举报人存在打击报复行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惩;?

  3、举报人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伪造举报材料骗取、冒领奖励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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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