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89180/2018-38115
龙山镇
文件解读
有效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2018-05-24
2018-05-24
面向社会
龙政〔2018〕37号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绝不把违法建筑、污泥浊水和脏乱差环境带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精神,在强力推进“清三河”、剿灭劣V类水、“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背景下,特制定出台本办法,进一步鼓励公众参与和监督“五水共治”工作,及时发现制止并严厉打击污染、破坏河道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制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主要内容
(一)办法从施行时间、适用范围两方面对举报奖办法适用的情况进行明确。
(二)办法从举报方式、举报要求两方面对信息线索反馈方式进行明确。
(三)办法对奖励方式进行说明,就资格认定、奖励额度、领奖方式、不予奖励情况等方面进行明确。
四、实施时间
办法从2018年5月25日起施行。
五、解读单位
龙山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