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89180/2018-38117

发布机构:

龙山镇

组配分类:

文件解读

有效性:

有效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布日期:

2018-06-05

成文日期:

2018-06-05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龙政〔2018〕56号

关于《龙山镇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8-06-05 00:00 信息来源:龙山镇

一、制订背景

结合本镇教育资源承载力的基础上,及时制定出台办法,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管理,规范有序地做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居住证积分入学工作,提高教育公共资源均等化服务效率,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

二、制订依据

《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慈溪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慈政发〔2015〕56号)和《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新型居住证制度的通知》(慈政办发〔2018〕18号)、《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办法(暂行)的通知》(慈政办发〔2018〕19号)及《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招生工作的意见》(慈教〔2018〕24号)等文件精神。

三、主要内容

(一)办法对招生对象进行明确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满6周岁(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入读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为电子学籍在册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办法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招生工作基本原则、工作流程、招生时间、报名地点、招生办法、录取办法等事项详细说明。

四、解读单位

龙山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