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7421869759/2022-157603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编号:

BCXD65-2022-0004

有效性:

有效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日期:

2022-05-17

成文日期:

2022-05-09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农〔2022〕67号

关于下达《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速生蔬菜应急生产工作任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7 09:41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各有关镇(街道)农办(经发办):

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速生蔬菜应急生产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22〕74号)文件要求,各地要保障疫情期间本地叶菜持续稳定供应。为加快推进速生叶菜生产扶持政策落实到位,确保我市疫情期间地产叶菜类蔬菜有效供应,结合各镇产业现状,将速生蔬菜应急生产任务分解到各镇(街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范围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慈溪市内从事蔬菜生产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

(二)补贴范围。列入补贴范围须符合以下4个条件:1、2022年4月10日至4月30日播种的青菜、生菜、苋菜等速生叶菜类蔬菜;2、实际种植面积5亩(含)以上;3、5月底之前上市供应市场;4、亩均产量达到1000公斤(含)以上。

(三)补助标准。对于验收通过的,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800元补助,其中宁波市、慈溪市财政各承担400元/亩。

二、操作程序

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下达我市的速生蔬菜任务面积,并结合前期各地排摸上报情况,将任务面积进行分解(附件1)。

(一)主体申报。申报主体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向所在镇(街道)提交《慈溪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速生蔬菜应急生产申报表》(附件2),明确具体种植面积和品种类型,同时提交《慈溪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速生蔬菜应急生产承诺书》(附件3),截止时间5月10日。

(二)审核确定。各镇(街道)根据主体申报情况和任务分配面积,确定最终的补助对象和规模,于5月13日前将汇总表(附件4)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复审、汇总后及时上报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三)检查验收。各镇(街道)要加强日常检查、指导,确保叶菜应急生产有序开展。5月底之前,各地要组织人员完成初验。镇(街道)完成初验后,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市级验收。验收通过后,对享受补贴的对象、补贴面积与金额予以公示。

(四)资金拨付。市农业农村局将经公示后确定的补贴对象和应急生产补贴统计表(附件6)盖章后上报到宁波市农业农村局,经宁波市级审核确定后发文补助,及时兑现资金。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地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充分认识疫情期间推进发展速生蔬菜生产工作对保障地产蔬菜供应、菜农稳收的重要性、时效性,确保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速生蔬菜应急生产工作有序开展。

2、规范程序。速生蔬菜应急生产补贴要严格操作程序,切实把好组织发动关、审核确定关和检查验收关,做好相关信息公示和上报,及时完成资金拨付。

3、严肃纪律。各地要高度重视速生蔬菜应急生产补贴工作,做好廉政风险点排查,及时堵塞漏洞,建立台账,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达不到要求的,取消补贴资格;对故意虚报的,取消补贴资格,并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 1.慈溪市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速生蔬菜应急生产扩种面积任务表

? ? ? ? ? ?2.慈溪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速生蔬菜应急生产申报表

? ? ? ? ? ?3.慈溪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速生蔬菜应急生产承诺书

? ? ? ? ? ?4.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速生蔬菜应急生产申报名单汇总表

? ? ? ? ? ?5.慈溪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速生蔬菜应急生产补贴验收表

? ? ? ? ? ?6.?慈溪市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速生蔬菜应急生产补贴统计表


慈溪市农业农村局   慈溪市财政局

2022年5月9日


请下载word版本:关于下达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速生蔬菜应急生产工作任务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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