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7421869759/2022-161694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

文件解读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日期:

2022-05-09

成文日期:

2022-05-09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解读:《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速生蔬菜应急生产工作任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09 17:23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下达《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速生蔬菜应急生产工作任务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加快推进速生叶菜生产扶持政策落实到位,确保我市疫情期间地产叶菜类蔬菜有效供应。

二、制定依据

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速生蔬菜应急生产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22〕74号)文件要求。 

三、主要内容

本文件分为三大块内容,具体为:一是补贴对象、范围及标准,慈溪市内从事蔬菜生产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符合4个验收条件并验收通过的,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800元补助,其中宁波市、慈溪市财政各承担400元/亩。二是操作程序,分为主体申报、审核确定、检查验收和资金拨付四个环节。三是组织保障。分别为加强组织领导、规范程序和严肃纪律三个方面。文件还下达了速生蔬菜任务面积等目标任务分解。

四、文件实施日期

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到2022年12月底失效。由慈溪市农业农村局、慈溪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五、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政策解读人:邵晶晶

联系方式:0574-63989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