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95537395H/2022-160171
市市场监管局
规范性文件
BCXD68-2022-0001
废止
政务公开
2022-06-28
2022-06-23
面向社会
慈市监管〔2022〕47号
各市场监管所(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食品安全共治智治的政策意见的通知》(慈政办发〔2022〕30号)精神,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2022年度慈溪市加快推进食品安全共治智治奖励实施细则》,现予以下发,请贯彻执行。
本政策同一奖励(补贴、奖励)对象的同一项目或参照同一奖励(补贴、奖励)考核依据的项目,市级优惠政策不重复享受。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除收回补助资金外,取消3年内申报财政补助资金的资格。本实施细则的实施期限与慈政办发〔2022〕30号相关政策一致。由市市场监管局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2年度慈溪市加快推进食品安全共治智治奖励实施细则.docx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慈溪市财政局
2022年6月23日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22年6月23日印发
请下载word版本:
关于印发2022年度慈溪市加快推进食品安全共治智治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docx